时间:2022-01-18 09:57:40 来源:厅科技教育处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办科教发〔2021〕2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展工作。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三个版块:学生展示、教师邀请展示和戏曲教育教学研讨会。其中,学生展示部分包括戏曲表演个人展示、戏曲表演集体展示(含剧目展示、伴奏展示两类),通过逐级遴选,推出一批优秀青少年戏曲人才。教师邀请展示部分包括专业教学示范课和舞台实践展示,通过提名推荐,展示优秀戏曲教师教学实践成果。戏曲教育教学研讨会围绕新时代戏曲传承和戏曲教育改革发展的主题,关注当前戏曲教育教学现状和问题,研究探讨思路和对策。
二、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推荐人员和参展内容的审查把关和针对性指导,严把意识形态关、思想内容关、艺术质量关。在活动过程如发现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作品将予以一票否决,并逐级追查责任。
(二)经遴选入围展示活动的人员及内容应按主办方要求参加相关活动。参加展示人员以报名信息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调换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展示资格以及所在院校活动参与资格且不予颁发证书。
(三)参加展示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服从主办方安排和管理,承诺参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确保参展内容不侵犯他方合法权益,不存在影响正常参展的纠纷,并提交承诺书。违者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四)本届展示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其他参展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
三、报名及时间
请参展单位登录文化和旅游部科教综合服务平台(http://kjfw.mct.gov.cn/)或中国戏曲学院官方网站登录“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申请账户并进行报名,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3月1日—4月10日。
联系人:米峥峰
联系电话:0351—7325068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17日
政策解读:https://wlt.shanxi.gov.cn/zwgk/zcjd/202201/t20220118_45348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