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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优秀剧目展演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10-16 16: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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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创作提出的“四个坚持”要求,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喜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举办优秀剧目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展演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 

三、展演内容

在各市、各单位推荐出的剧目中,择优选择25台左右优秀剧目参加展演,每台剧目演出2场。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主体

各门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含民营院团)均可报名。

(二)申报数量

各市、各单位在遴选基础上,向文化和旅游厅择优推荐3至4台剧目。

(三)剧目基本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反映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鼓励简朴舞美、回归艺术本体;优先考虑红色题材、脱贫攻坚、现实题材剧目;剧目须为完整大戏,时长100分钟以上。

(四)申报材料

正式公函(排序)1份(主送: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份;申报剧节目演出录像(用U盘存储)、剧本及节目单各1份。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经费安排

参演单位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提供剧场,并给予适当经费补贴。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展演活动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喜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科学谋划,及时部署。各演出单位和演出场地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积极参加。

(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工作方案,确保人员、车辆、演出等各方面安全。对演出场所、演职人员驻地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要积极对接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此次活动的整体安排,并予以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附件:山西省优秀剧目展演申报推荐表.doc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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