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1〕82号),现就开展2022年山西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市按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及《山西省旅游休闲街区评分细则》(试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街区申报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各地旅游休闲街区所在城区人民政府是省级、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旅游休闲街区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标准依据
各街区对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和《山西省旅游休闲街区评分细则》(试行)准备申报材料并进行自评分。申报2022年山西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需自评分达700分以上。
三、申报材料
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做好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于3月25日前寄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请用U盘存储随纸质版一并寄送。推荐材料包括各市文旅局、各市发展改革委正式推荐报告、《山西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申报表》、自评分、材料说明、图片视频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吴栖凤 0351-7325085
邮箱:sxwhhlycyfzc@163.com
地址邮编: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 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 030000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3.《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pdf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