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省贫困地区旅游资源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扶贫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省贫困村范围内开展旅游资源清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和范围
旅游资源清查摸底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村(依据扶贫部门档案)。范围为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旅游开发利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乡村旅游、康体养生、红色旅游、山地体育等。
二、摸底内容和方法
主要内容包括贫困村的户籍人数、地理位置、区域和进出条件、保护和开发现状等。采取访问、实地观察、测试、记录和摄影等方法,确定资源类型、性质、保护范围和资源级别等。
三、工作要求
贫困地区旅游资源摸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市、县文旅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摸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要加强与扶贫、发改、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住建、环保、水务、气象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按照国家《旅游资源分类、调查和评价》(GB/T18972—2003)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照《山西省旅游资源分类表》(附件1)收集整理相关资源。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资源开展旅游资源摸底,将旅游资源落实到村、到点,实现摸底精准化。要注重资源挖掘,重在新发现,善于从老资源中发现新价值,从常规资源中找出新内容。请各市汇总各县情况,于2019年3月底前,将贫困村旅游资源摸底情况(附件2)(附件3)以县为单位报送至省文旅厅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王延沪 联系电话:0351-7321383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