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2020年山西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请按要求做好验收准备。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2020年山西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初审验收实施方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新修订《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推进我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此2020年初审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部署安排,不断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大力促进旅游优质发展,切实加强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工作的管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本省初审验收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爱琴 省文旅厅厅长
副组长:王 琳 省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改革发展处。
办公室主任:张 晓
成 员:陈伟刚 王 欢 杨 帅
主要职责:负责本次初审验收工作的总协调,指导各地市有序开展工作。做好初审验收工作的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按照工作时限节点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初审验收相关材料。
(二)验收检查组
组 长:张 晓
成 员:陈伟刚 王 欢 杨 帅
主要职责:组织第三方初审验收团队,赴2020提出初审验收申请和复核验收的创建单位进行明查、暗访、会议审核工作。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通过听取示范区创建情况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提问交谈等方式,对示范区创建单位全面、公正、客观评审。
(三)第三方初审验收团队
组 长:省内正高级教授
成 员:省内有较高专业技能并有一定实操经验的教授或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配合验收检查组完成暗访、明查、会议审核的验证和资料汇总工作。
四、初审验收对象
提交初审验收申请和复核申请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级创建单位。
五、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间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0年4月)
1.4月初梳理,全省117家县(市、区)全域旅游规划编制情况,为进一步推动全域旅游验收工作奠定基础。
2.4月初,在全省117家县区行政区划中梳理了82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重点创建单位,集中优势资源,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全域旅游创建验收工作开展。
3.4月底前完成《2020年山西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实施方案》。
(二)验收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6月)
1.5月初下发《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2.5月中旬,组成山西省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专家组,并对所有成员进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专项培训。
3.转发文化和旅游部新修订《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文件,并指导各地市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班,并请专家专项辅导创建工作。
4.5月底,汇总提请初审验收和复核的创建单位名单,通过双随机抽签,随机分组,随机抽取初审和复核对象,准备相关工作。
5.6月初,分组对提出初审验收和复核的单位进行暗访、明查和会议审核,汇总得出初审验收结论,根据得分排序情况确定向文化和旅游部上报通过初审验收的创建单位名单。暗访由验收组自行安排检查行程和路线,重点对创建单位的产业融合、产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旅游环境等内容进行检查。明查由验收组根据暗访情况提出现场检查清单,并着重对创建单位的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宣传营销、旅游规划、创新举措等内容进行资料检查。也可依据创建单位推荐创新做法及示范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会议审核由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提问交谈等方式,并根据暗访、明查情况汇总得分结果,形成初审验收报告。
(三)上报认定申请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
1.7月底前指导通过第二批初审验收和复审的创建单位,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文件要求,补充、完善、整理上报相关资料。
2.8月,召开山西省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工作总结会暨全域旅游工作推进会。
3.年底前,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要求,报送山西省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申请及相关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汇集各方力量,密切协同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验收申报工作,对选出的申报验收国家全域旅游创建示范区单位,确实有可推广示范性。
(二)坚持标准,严明纪律。验收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参加验收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到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学深悟透。各市仔细研读学习文化和旅部相关文件,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模拟验收、专题辅导,切实提升工作技能。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宣传,为验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务实高效,确保质量。各市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及时启动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符合规定的材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遇重大情况应及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告。各地市开展相关工作时,要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各级有关防控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