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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山西省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扶贫开发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27 16: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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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我省2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扶贫开发方案》已编制完成,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指导

各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督促本地区示范村及时启动开发方案实施,快速推进各项工作。要创新方法、主动作为,协调推进县乡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协调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环保、卫生、交通和扶贫办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认真落实《旅游扶贫开发方案》,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示范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帮助提高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创客人才、乡村导游、乡村文化讲解员培训。指导示范村抓好精品打造,积极营造关注、支持、投身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引导社会资本、专家学者、技能人才通过不同途径投身旅游扶贫。

二、督促旅游扶贫示范村主动作为

村两委应当组织村民学习、领会、掌握《旅游扶贫开发方案》内容,挖掘地域民俗文化内涵,围绕旅游产品打造和旅游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山庄)、乡村精品酒店,培育贫困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旅游扶贫与农业科技、体育健身、演艺艺术等融合,制定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帮扶途径和支持措施,针对每一个农户精准施策。积极探索文化和旅游扶贫的路径方法,探索通过将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创建成A级以上景区的模式,延长乡村旅游产业链,总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景区带村、能人带户、项目带人等旅游扶贫路径的具体措施。

三、协调各规划单位做好服务

持续做好解读《旅游扶贫开发方案》工作,做好示范村发展目标、任务以及在空间布局、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支撑条件、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具体解读,并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沟通对接。继续跟踪指导,对已开展旅游,有一定基础的村,要深化服务,提供项目专门策划,帮助示范村提升发展;对新开发旅游的村,要利用自身的信息、资源、渠道等优势,在项目、引资等方面及时跟进。持续分析示范村在区位条件、资源特色、社会环境以及客源市场中的优势,提供规划建设运营全程帮扶,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


联 系 人:王延沪

联系电话:0351—7325139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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