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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12 18: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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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张佳庆

联系电话:13485378818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20〕45号)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1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文化和旅游部门监管责任和文化和旅游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单位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自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二)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安委会主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构建权责明晰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一是提高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加大安全投入,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六是加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消防部门对公共文化场所、文化经营单位、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强化旅游包车管理。旅行社要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指导旅行社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旅游包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A级旅游景区特种设备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A级旅游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专项治理。针对持证人员上岗、巡检、自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全面推行A级旅游景区预约制度。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的要求,推动全省旅游景区完善预约制度,强化景区游客流量管理,保障全省A级旅游景区安全平稳有序开放,防治出现游客聚集和拥挤踩踏事故,提升游客舒适体验度。

(九)加强文化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剧场演出、营业性演出、露天音乐节演出、酒吧演出、农村庙会、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营业性演出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坍塌事故。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和各类演出活动的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等情况。对有安全生产隐患的无证经营场所,要坚决查处取缔,不留死角。

(十)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管控措施。准确把握疫情防控由静态向动态、由应急向常态转变的形势特征,遵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目标策略和以单位为主体精准化防控的基本要求,管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控制人员数量,做好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周密部署、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当地政府的安排,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启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做好部署发动,作出具体安排,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认真组织、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深入检查、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单位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建立健全、补充完善规章制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成立省文旅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戎劲光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刘殿柱、公共服务处处长侯彦英、资源开发处处长师振亚、市场管理处处长金璋、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艾献计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结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厅机关各业务处室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要改进工作方式,实施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与服务结合,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单位自查自纠,对单位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单位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要积极配合、主动参加当地政府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接受检查、监督、指导。

(五)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要坚持报告制度,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分年度进行总结,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省文旅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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