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有序推进我省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08号)文件精神,我省拟推荐1—2个地市作为试点地区。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充分认识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对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于2021年7月6日前将《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试点城市申报表》报送至邮箱sxswhsctsjbzx2020@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王 成 0351-7731904
传 真:0351-7731904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