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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1-24 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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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安排部署,我厅结合实际,形成《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20日



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提升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数字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推进项目实施,制定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作部署,调动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资源建设及服务推广三大版块为抓手,着力推进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群众文化活动资源的数字化发展,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在基层融合,提升服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智慧图书馆建设

1.基础数字资源项目:微视频《晋图珍藏》

建设数量:10集,每集5—8分钟

承建单位:山西省图书馆

2.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山西日报》《山西通志》等数字资源精细化标引

建设数量:14万条

承建单位:山西省图书馆

(二)公共文化云建设

1.公共文化云省级平台

(1)建设117个乡镇文化站数字文化分馆平台

(2)全面艺术普及直录播14场

(3)地方性群众文化活动1场

(4)学才艺微课堂5场

(5)线下专题服务推广2场

(6)赶大集专区建设1个

(7)采集场馆及其活动信息数量2749条

(8)“山西民间文化艺术之旅”特色资源建设31小时

承建单位:山西省文化馆

2.公共文化云市级分平台

(1)通过市级分馆平台开展活动直录播3场/市

(2)开展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1场/市

(3)更新与推送在线场馆及活动信息不少于120条/市

(4)提供全民艺术普及慕课不少于15节/市

(5)建设本地全民艺术普及师资库,提供师资20名

(6)线上展示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不少于60个/市

(7)基层业务骨干和全民艺术普及培训不少于60人次/市

承建单位:11市文化馆(群艺馆)

3.公共文化云县级分平台

(1)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

①通过山西公共文化超市云平台县级分馆开展基层活动、培训直录播4场/县

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1场/县

③更新与推送在线场馆及活动信息120条/县

④提供全民艺术普及课程线上服务及预订15节/县

⑤建设本地全民艺术普及师资库,提供师资10名

⑥线上展示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 60个/县

⑦开展基层业务骨干和全民艺术普及培训30人次/县

承建单位:3个原国家级贫困县文化馆:娄烦县文化事业和文物保护发展中心、静乐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壶关县文化图书馆

(2)脱贫县全民艺术普及建设

①通过山西公共文化超市云平台县级分馆开展基层直录播活动3场/县

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1场/县

③更新与推送在线场馆及活动信息120条/县

④提供全民艺术普及课程线上服务及预订12节/县

⑤线上展示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 60个/县

⑥开展基层业务骨干和全民艺术普及培训30人次/县

承建单位:33个原国家级贫困县文化馆:(大同市)天镇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 文化馆)、阳高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广灵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广灵县文化馆 广灵县图书馆)、灵丘县文旅产业发展中心、浑源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浑源县图书馆 浑源县文化馆)、云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云州区文化馆);(长治市)武乡县群众艺术馆、平顺县人民文化馆(平顺县图书馆);(朔州市)右玉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晋中市)左权县人民文化馆、和顺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运城市)平陆县文化馆;(忻州市)神池县文化馆、宁武县文化馆、五台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河曲县宣传事务中心、偏关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五寨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五寨县文化馆 图书馆)、保德县文化馆、繁峙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繁峙县文化馆)、代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岢岚县文化馆;(临汾市)大宁县文化馆、永和县文物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隰县文化馆、汾西县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传承中心(汾西县文化馆)、吉县文化馆;(吕梁市)临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石楼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石楼县文化馆)、方山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方山县文化馆)、中阳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兴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岚县文化事业发展中心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阶段:召开工作会议,拟定专项资金分配和任务落实方案经厅党组会审议后上报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12月)

(二)中前期工作实施阶段:经预算下达、招标等程序,完成60%的年度建设任务量并开展中期调研指导。(2022年1月-7月)

(三)中后期工作实施阶段:通过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解决难点、疏通堵点,完成90%以上的年度建设任务量。(2022年8月-10月)

(四)评估验收阶段: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由厅公共服务处、财务处、省图书馆、省文化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各项目单位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通报各相关单位,并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2022年11月—12月中旬)

(五)工作总结阶段:形成年度总结报文化和旅游部,并将全民艺术普及资源提交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全民阅读资源提交国家图书馆。(2022年12月下旬)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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