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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2年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21 08: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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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22年,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2〕1号)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为我省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安全责任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安全生产纳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布局,推动安全与发展动态平衡。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践行“两个维护”。

2.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任本单位安委会主任,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指导检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3.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贯彻“三管三必须”等有关规定,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制定安全监管检查“一张表”,建立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进行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5.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杜绝“三违”行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将安全责任向个人延伸,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防

6.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严格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制定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负面清单,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7.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完善领导机构、监督检查、隐患整改、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保障,推动文旅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8.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设立风险告知栏,科学编制风险分布图、安全风险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对表检查、对标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验收销号,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全面排查经营环节和场所的安全风险,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制定落实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

9.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场所、A级旅游景区和大型演出场所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升专业化救援能力。深化与公安、应急、交通等多部门合作,提升协同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0.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工作进展“四个清单”以及“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制定“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1.完善保险保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足额提取和使用专项安全生产经费。严格落实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强制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指导A级旅游景区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和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转嫁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三、强化部门联动,明确监管重点

12.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紧盯节假日、暑期汛期、特殊敏感时期、重大节庆活动、岁末年初以及夜间文化旅游等时段,针对群众游客集聚度高、季节性灾害天气等易引发拥挤踩踏、消防火灾、道路交通、自然灾害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信息沟通共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13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做好旅游道路交通、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水上漂流、滑冰滑雪、跳伞攀岩等涉及文化旅游活动的监管工作,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强化综合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空档和盲区。

14.演出活动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特别是临时搭建舞台演出、剧场及酒吧演出、露天音乐节、大型演唱会、农村庙会演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营业性演出是否依法取得演出审批许可文件,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重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15.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排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特种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等。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加强流量控制,强化应急疏散,防止踩踏事故、暴恐袭击和人为破坏。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16.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加大对行业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全面开展“专业技能+安全监管+应急指挥”培训,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人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值班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17.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所监管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抓好全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的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情况,作为对企业检查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和规范网络在线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18.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重大节庆活动、重要节假日、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团队行前说明会等时机,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中国旅游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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