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1〕10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推荐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从全省首批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名单中,择优推荐达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标准的村和镇各一个(遴选标准见附件1)。
二、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6月30日前报送两部门联合盖章的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文件,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285884045@qq.com,shehui
chu@163.com)。
三、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专人,组织申报单位于6月30日前登录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管理系统(网址:zykf.mct.gov.cn)在线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确保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材料和信息。各申报单位填报情况将作为省级推荐的依据。不按时填报、填报信息缺项、不准确等,均不予推荐。
四、各市于7月11日—20日登录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管理系统,在基础数据年度填报模块中,对辖区内前两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020年度基础数据进行更新填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悦剑峰 0351-7325138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王怡翔 0351-3119052
附件:
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