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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4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5-18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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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竹叶青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提高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发展,特别是在推进酒类酿造技艺上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省文旅厅积极推荐各级酒类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申报国家级项目名录,不断补充省级项目和传承人名录,力争使我省各级酒类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名录体系更加健全、完整和合理。从2006年开始,我省杏花村汾酒酿制技艺、蒸馏酒传统酿造技艺(梨花春白酒传统酿造技艺)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省入选国家级酒类非遗项目名录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人。入选省级酒类非遗项目名录14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 人。同时省文旅厅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非遗保护资金,用于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发展。

下一步,省文旅厅将认真吸取您的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我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非遗项目的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

二是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对接文化和旅游部,为我省各级非遗项目在中国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新疆文化援疆等重大展会上争取机会,让项目产品走出去,提高项目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关注度。同时以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为契机,做好宣传展示展销活动。

三是对接新媒体、运用新媒体,加大我省非遗项目的曝光度扩大非遗文化的传播范围,进一步提高非遗项目的影响力。

四是针对项目保护单位申报文本质量参差不齐,根据保护单位情况和需求,组织非遗专家进行专业指导,注重提高申报文本和视频质量,为下一步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打好基础。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 办 人:赵晓宇

联系电话:0351—7325185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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