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省委:
您好。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既有对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深入了解,又有对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深层思考,具有很强的可行性、操作性、针对性,这些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必对我们推动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目前,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是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完善。我省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182个,位列全国前列。我省组织了五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评审,现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42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103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089项。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9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09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500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515人。
二是我省非遗影响不断增强。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传统节日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借助中国(济南)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全国非遗曲艺周等重大展会平台,积极选派我省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开展文化交流,让山西非遗品牌走出去。推动传统技艺、表演艺术等门类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等,加强社会宣传推广和合作交流。每年以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非遗传播活动。
三是专项资金投入持续增加。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得到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和认可。自2007年起,省财政设立省级非遗专项年度资金150万元,之后调整为每年270万元。省级非遗保护资金也从2019年开始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增至600万元。2020年,经过积极争取,增加至700万元。今年已增加至845万元。
根据您建议的内容,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搭建新媒体传承平台,增强非遗宣传力度。举办“非遗里的山西年”活动,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欢乐中国年 地道山西味”等活动。组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系列宣传展示活动。举办黄河流域花馍展演。特别是注重运用新媒体开展传播活动。
二是加大濒危非遗项目的保护力度。持续开展非遗记录工程,对非遗代表性项目特别是传承发展濒危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和科学记录,对濒危的非遗项目采取针对性的保护举措,不断增强其存续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三是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培育传承后备力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常态化教学薪火工程。组织省内高职院校积极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课程,会同项目保护单位共同创建一批演艺类、技艺类、医药类、民俗类研培实践基地。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师资队伍培养力度,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
四是逐步建立非遗研学基地。根据工作安排,将陆续开展非遗旅游体验基地认定工作,不断加强非遗工坊建设,研究探索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为非遗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实践活动开展提供平台。
五是加强非遗传承人的培训。继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传承人传承本领。组织非遗保护传承队伍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建设山西大学、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通过培训,提高传承人的文化素养和传承能力。
六是不断加大非遗保护经费的投入。加强调研,积极争取国家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逐步提高省级非遗保护资金使用效益,为更多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更好地传承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证他们更好地开展保护传承弘扬活动。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 办 人:冯海明
联系电话:0351—7325185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