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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6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5-18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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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耀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助力我省全域旅游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中既有对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深入了解,又有对我省文旅融合发展的深层思考,具有很强的可行性、操作性、针对性,这些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必对我们推动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目前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是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完善。我省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182个,位列全国前列。我省组织了五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评审,现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42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103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089项。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9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09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500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515人。

二是我省非遗影响不断增强。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传统节日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借助中国(济南)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全国非遗曲艺周等重大展会平台,积极选派我省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开展文化交流,让山西非遗品牌走出去。推动传统技艺、表演艺术等门类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等,加强社会宣传推广和合作交流。每年以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非遗传播活动。

三是非遗助力乡村振兴。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引导鼓励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研究制定并印发实施了《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办法》主要是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为重点,以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为重点开展非遗工坊建设。

根据您建议的内容,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非遗保护力度,提升管理利水平。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为主线,牢固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手段,坚持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加强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二是盘活传统村落资源,发展特色乡村生态旅游。依托传统村落、街区等特色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非遗旅游体验基地认定工作,不断加强非遗工坊建设,更好地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引领辐射功能,为打造和发展特色乡村文化生态旅游擦亮非遗底色,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感可触可认知,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

三是构建非遗产业集散地,打造文旅融合创新高地。在非遗项目富集的县(区)举办“非遗里的山西年”活动,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欢乐中国年  地道山西味”等活动,增加非遗的辨识度、提高非遗的热度,为非遗产品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市场,逐步构建起非遗产业的集散地。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系列宣传展示活动,举办黄河流域花馍展演,以活动组织举办为契机,为全域旅游注入新鲜活力和充沛动力。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 办 人:冯海明

联系电话:0351—7325185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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