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改卿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山西省非遗开发、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中既有对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深入了解,又有对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深层思考,具有很强的可行性、操作性、针对性,这些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必对我们推动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目前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是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完善。我省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182个,位列全国前列。我省组织了五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评审,现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42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103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089项。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9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09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500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515人。
二是传承人技能持续提升。与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合作,建成“山西忻州(静乐)传统工艺工作站”并加大支持力度,带动当地非遗项目创新发展。大力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自2016年起先后举办了29期传承人群培训班,近1200人参训受益。通过培训,提升非遗传承人的创新动力、创新水平。
三是开展非遗进校园常态化教学薪火工程。非遗进校园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有效方式。通过民俗文化教师培训、校园社团活动、特色教学班、集中展演等方式,让晋剧、剪纸、折纸、民歌、莲花落、面塑等非遗项目走进校园,方便广大师生了解非遗、感知非遗、体验非遗。特别是我省的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选择适合在大、中、小学校保护和传承的非遗项目,编著教材、开设课程。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与县职业中学联合建立传统技艺传习培训基地,推进平遥推光漆髹饰技艺进教材工作。左权小花戏、榆社霸王鞭等非遗项目已进入当地中小学课堂,祁太秧歌进入太谷县中小学第二课堂,形意拳列入山西农大信息学院体育选修课。
根据您建议的内容,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将牢固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手段,坚持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主动融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加强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二是开展非遗进校园工作。加强非遗资源的梳理,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将适宜在校园内开展的非遗传承活动以及教学活动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调动非遗项目及非遗传承人进校园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会同教育部门,共同打造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部的非遗专项资金支持,在资金分配时向开展校园传承活动积极且效果良好的项目予以倾斜。“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非遗系列宣传展示活动,活动举办地可组织当地学生进行参观学习。
四是创新传承保护方式。巩固和提升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建设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山西大学、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存续状况,开发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线路、研学体验项目。
五是培养培育传承群体。继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传承人传承本领。组织非遗保护传承队伍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认定一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加强对传承人队伍的管理,年度签订传承协议,并做好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六是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评选一批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方便游客近距离接触和感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遗工坊建设,逐步将非遗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探索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拓展其旅游功能,为促进非遗融入旅游提供实现路径。
承 办 人:冯海明
联系电话:0351—7325185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