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省委:
您好。贵委提出的《关于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截止到2015年,原文化部命名我省6批9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省政府先后命名3批41个山西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21年,省文旅厅出台《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评选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认定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7个,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单位31个。
您提出的“引导文创园区转变经营理念,完善政策支持”的建议,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培育扶植一批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网络智能等高增长率、高科技含量的文化企业,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数字文化及相关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方式,通过发展连锁型、平台型新零售方式,整合集 IP 创意、供应链生产、销售场景于一体的产业链,布局线上展示销售互动平台和线下连锁消费体验,打通线上线下消费场景,拓展市场壮大实力。联合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印发激励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倍增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财文〔2022〕31号),对首次获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出口基地、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等“文化+”的示范园区(基地)给予50—200万元奖励。
您提出的“开展价值体系研究,将文创园区发展纳入城市文化品牌的整体战略”的建议,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针对目前存在的对文化创意产业不了解、不重视问题,切实开展宣传普及,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观念深入人心。一是充分利用宣传部门工作优势,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相关工作纳入文旅系统职能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普及及理论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二是借助各类媒体、展会等宣传平台,精心策划组织对我省文化企业和文创产品的宣传推介,提高知名度,让文化产品切实走进寻常百姓家,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要走向省外、国外,成为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带动着。三是每年组织召开文化创意产业工作会议,对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交流发展经验,互鉴工作方法,明确任务分工等,切实提高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工作的推动力和执行力。
您提出的“着力打造产教城融合的文创园区示范项目”的建议,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数字技术与传统文化产业融合,鼓励重点文化企业向设计研发、物流仓储、营销管理等全环节数字化转型。二是鼓励数字文创业务及相关企业、IP等入驻,打造文化企业、文化品牌聚集区;重点挖掘电竞、动漫、音乐、游戏开发等领域的优秀创作个人、团队,并给予培育和扶持,助其孵化;合力打造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文化标签,将文化标志、地方人文、文化遗产、自然生态资源等内容与文化作品、知名IP等进行融合。三是支持直播带货、直播教学、直播助农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发展,为乡村振兴带来高效和多样化的支持,发挥对经济转型、社会进步的创新作用和长远价值。四是推动产业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良性循环,让新文创与城市融合在一起,让数字文创内容进入更多市民的日常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新文创探索的崭新课题。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 办 人:王延沪
联系电话:0351—7325179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