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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42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5-22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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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省委:

您好。贵委提出的《关于深挖文化资源优势  推动非遗数字化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贵委的建议中既有对我省非遗保护传承面临问题的深入了解,又有对非遗数字资源库建设和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细致思考,这些好的建议必将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首先,根据贵委建议的内容向贵委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是近年来各级部门对非遗数字化发展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级各部门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山西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2021—2035年)》《山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均涉及到推动非遗数字化发展。

二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内对于非遗数字化发展的文件精神,省文旅厅已着力开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项目”建设。项目已通过多轮论证会及法制审核,拟进入实施阶段。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括一中心、三平台。“一中心”指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数据中心,“三平台”指面向内部管理人员的资源管理平台、面向传承人及机构的非遗项目管理平台,以及面向工作的宣传推广平台。项目将基于我省非遗资源现状,充分借鉴先进省市的优秀工作经验,着力挖掘山西非遗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一方面建设具备数据录入、查询、检索,资源查看、下载等功能的非遗数据库,将我省现有的非遗数字资源收集、整理入库,帮助文旅部门实现非遗资源数据的可视化管理,提升资源共享和利用水平,同时为后续公众服务应用的建设提供庞大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建设PC端和移动端的非遗数字博物馆,参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内容制作,包括存量数据的补充完善,以及其他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相关数字内容制作,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制作AR/VR数字内容进行虚拟展示。基于非遗数据库中的非遗资源情况和内容特点,开发集展示、互动、交易于一体的公众展示服务应用,通过数字技术与内容创意为非遗活化利用、活态传承赋值赋能,切实提升山西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水平,为全方位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三是2019年6月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明确指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传统工艺相关资源的挖掘整理,支持各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省文旅厅从2022年起,对所有参加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的传承人增设了知识产权课程,提升传承人的产权保护意识。

根据贵委的建议,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数字非遗应用工程建设。积极对接国家非遗资源数据库系统,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字化资源数据库录入工作,加快建设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服务平台。加强非遗数据库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保证数据库的可靠性、系统性、完整性和兼容性,同时收集音频、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的非遗材料,以丰富数据库的内容,建设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的优质非遗数据库,记录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发展好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实现山西非遗资源的数字化管理与共享,做好非遗大数据库与山西文化云的有机衔接。鼓励各市、县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工程,并面向社会开放。

二是加快出台措施鼓励非遗和数字化融合。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技融合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扶持力度,形成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技融合的良好政策环境。加快人才培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以数字技术为翼,丰富非遗保护传播形式,提升非遗资源管理和共享水平,拉近非遗与公众之间的距离,破解非遗“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命题,助推华夏非遗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

三是加强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设。我省将借鉴广东、四川等省份的优秀实践经验,切实提升我省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首先,力争开展立法保护,对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同知识产权保护部门通过强化法规制度、搭建服务平台、培育非遗公共品牌等多种方式推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第二,根据部分非遗项目具有区域公共属性,着力推进非遗项目申报地理标志,助力更多非遗项目已经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第三,不断强化非遗机构及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能力。持续开展传承人研修培训,帮助其熟练运用版权登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手段来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开展授权合作,实现市场价值。推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建立合作机制、设立专项基金、成立专门律师服务队伍,借助法律援助形式开展培训、调研、咨询、专项辅导、个案援助等,引导非遗机构及传承人加强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

以上答复贵委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最后,感谢贵委对我省文化和旅游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 办 人:贾楠

联系电话:0351—7325181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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