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会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各地级市戏曲保护、传承和扶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地方戏曲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现和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山西是戏曲大省,被誉为“戏曲的摇篮”,现存38个剧种,数量排名全国第一。近年来,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不断完善戏曲保护传承工作体系,持续推动我省地方戏曲艺术传承发展。
一是加强机制保障。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细化配套政策,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山西省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的意见》《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山西省濒危戏曲剧种抢救工程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特别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2021年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我省国有文艺院团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全省上下持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有力激发了戏曲院团活力。同时,将戏曲传承发展振兴纳入我省艺术创作“十四五”规划,继续实施“山西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持续营造有利于戏曲发展的良好环境,发展振兴地方戏曲。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大对戏曲保护传承的资金投入力度,省级艺术创作资金由之前的500万元持续提高至2022年的1800万元。从2023年起,将在整合我省已有艺术创作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增加经费设立总规模每年不少于5000万元的山西省艺术基金,这充分反映了省委省政府对艺术创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待,对推动我省艺术创作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近年来省财政每年对市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近5亿元,支持基层文化部门通过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开展“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等各类惠民演出。从2023年起,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专项经费增至4000万元,同时每年统筹2200万元,购买全省31个稀有剧种(含26个濒危剧种)国有民营院团的公益性演出服务,在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以演促创,最大限度支持院团生产发展并开展艺术创作。此外,省文化和旅游厅持续加强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的引导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国家艺术基金扶持作用,共有219个项目立项,获得资助资金总额2.18亿元,居全国前列。
三是支持创作研究。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着力抓好重点戏曲创作选题规划,引导院团聚焦重要节点、重大主题开展创作。同时,聚焦精品创作,持续实施“舞台艺术重点作品扶持工程”,采取资金支持和跟踪指导等有力措施,扶持市县两级戏曲院团打造艺术精品。此外,遴选基层优秀作品申报入选国家级创作项目,如晋剧《于成龙》、上党梆子《太行娘亲》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晋剧《傅山进京》入选文旅部“百年百部”传统精品复排计划;晋剧《起凤街》、上党梆子《沁岭花开》入选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剧目;上党梆子《申纪兰》入选2020年度全国舞台艺术重点主题创作计划等。抓好创作源头,面向全国开展“山西省新创戏剧文学剧本征选”活动,共征集210部新创剧本,其中137部为戏曲剧本,共评出10部优秀剧本,推荐给省内院团进行排演。此外,完善四级非遗戏曲类名录,目前进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19项、项目保护单位38个、代表性传承人65人。启动《中国戏曲剧种全集》山西35个剧种的编撰工作。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艺术档案历史影像资料数字化保护工程”。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戏曲保护传承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我省戏曲艺术有序传承、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推进我省国有戏曲院团持续深化改革,加大对我省戏曲院团的扶持保障力度,积极培育地方戏曲演出消费市场,为戏曲院团减轻包袱,激发其生机活力。
二是加强调研、专题研究,配合省委宣传部建立省级艺术基金管理机制,加大对我省基层戏曲院团创作演出和培养人才的支持。
三是持续健全艺术创作工作推进机制,开展优秀剧本扶持计划、青年戏曲演员评比展演、一剧一评等系列工作,着力扶持发展具有本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戏曲创作重点项目。加强地方戏曲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工作。
承 办 人:张维君
联系电话:0351—7676155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