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切换到繁体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在线办事

互动交流

您现在将离开本网站跳转至, 点击确定跳转。

确定 取消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复文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4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5-18 10:10:00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李振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竹叶青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提高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发展,特别是在推进酒类酿造技艺上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净化和文化创新扶持

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商标品牌保护,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二是公示了关于山西省第一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将竹叶青等商标列入重点保护对象。三是将查办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列为市场监管年度执法工作重点,着重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专项行动,以假冒知名商标品牌、掺杂掺假酒类为重点,大力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二是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三是发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持续规范和净化市场秩序,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全力推动竹叶青酒炮制技艺列入我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备选名录

一是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我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非遗项目的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

二是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对接文化和旅游部,为我省各级非遗项目在中国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新疆文化援疆等重大展会上争取机会,让项目产品走出去,提高项目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关注度。同时以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为契机,做好宣传展示展销活动。

三是对接新媒体、运用新媒体,加大我省非遗项目的曝光度扩大,非遗文化的传播范围,进一步提高非遗项目的影响力。

四是针对项目保护单位申报文本质量参差不齐,根据保护单位情况和需求,组织非遗专家进行专业指导,注重提高申报文本和视频质量,为下一步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打好基础。

承 办 人:赵晓宇

联系电话:0351—7325185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8日


分享到: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晋ICP备12000773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572号 ; 网站标识码:1400000092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