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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65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4-03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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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动我省酒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很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全域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提升我省文旅产业的发展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全域旅游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并逐渐成为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您建议将“酒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作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一种创新模式,这个意见建议很具指导性、实操性和前瞻性,为推动我省全域旅游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路径。

全域旅游是指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以旅游业带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发展理念和模式。全域旅游是把一个区域整体当作旅游景区,是空间全景化的系统旅游,是跳出传统旅游谋划现代旅游、跳出小旅游谋划大旅游,是旅游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上的根本性变革。从2019年以来,我省共有临汾市洪洞县、晋城市阳城县、晋中市平遥县、晋城市泽州县、长治市壶关县、运城市永济市、长治市武乡县7家创建单位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这七家单位在文旅融合、景城共建、资源转型等方面摸索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独特模式。2023年,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山西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依托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专家组,我厅通过对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秩序与安全、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七方面进行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开展首批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认定了乡宁县等25家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2023年汾阳市已经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初审验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涵盖了乡村游、农业游、红色游、研学游等多种融合业态,是推动区域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路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要求,推动该区域成为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文化和旅游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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