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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委员会 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2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4-24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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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坚持活态保护注重用保并举推动传统村落焕发生机活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传统村落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存着珍贵的历史信息与文化景观,记录着一代代人的生活轨迹,蕴藏着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程,立法实施《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编制《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山西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广大农村地区众多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传承,同时,不断推进活化利用、以用促保,进一步增强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内生动力,使传统村落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晋城市成为全国首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目前,晋城市、平遥县、平定县被列为国家示范,介休、祁县、平顺、翼城、曲沃开展了首批省级试点工作。

“深挖民俗精华,在文化传承上留住乡村之'魂'”方面我们将指导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通过对乡村历史脉络、文化烙印、发展轨迹、历史街区和乡风民俗等文化资源调查梳理,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指导各地重点建设和集中打造部分乡村文化记忆展示馆,在传统村落保护、展示、宣传和传承优秀文化遗产,使传承文脉、留住乡愁有具体的抓手和载体二是发掘文化遗存。对传统村落的建筑艺术、先贤名士的生平传记、教育训导、诗词歌赋、民间小曲、民间传说故事等传统文化加以收集,以文字、图画、照相、摄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系统挖掘整理更深层次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推动传统技艺、表演艺术等门类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等,使优秀传统文化得以弘扬。三是挖掘非遗文化。深入挖掘传统村落蕴含的农耕文化、商业文明、淳朴民风等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民俗、信仰、技艺、人文环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各地定期举办非遗展览展演展示活动,指导传统村落举办庙会、灯会等传统节庆等活动,培育乡风文明,提升村民精神文化素养,推进乡村有效治理。

“坚实产业支撑,在持续发展上找准可行之'路'”方面,我们将指导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推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推动全省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和创建单位提升建设,开展山西省重大文旅康养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联合人民银行山西分行建立“再贷款+政府性融资担保+信贷支持融资”机制,推动普惠金融在文旅康养领域的创新应用和推广。举办中国·山西(晋城)康养产业发展大会,建设晋城文旅康养样板城市。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培育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旅游民宿,每个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1至3个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示范性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以晋城为重点的晋东南乡村旅游带。实施乡村旅游发展“六提六创”行动,开展游购乡村系列活动,发展采摘节、“后备箱”经济等新业态,加大“尽赏田园 晋美乡村”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的宣传推介;分类推进“宜居宜业  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推出文旅新活动。依托农耕文化、非遗项目、民俗活动等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围绕创意设计、演出、音乐、美术、手工艺、文旅融合等领域推出特色文旅项目,培育乡村夜游、夜集、夜娱、夜秀等新业态;依托散落在乡村的古戏台、古建筑等传统空间场域,激活传统庙会的集会、信俗、娱乐等功能,推出看大戏、逛庙会、汉服体验、古风旅拍、花灯展演、直播打卡等活动,打造乡村庙会文化版的“村晚”“村BA”“村超”等乡村生活新亮点。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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