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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委员会 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7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5-06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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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荣代表

提出的《关于培育和壮大新兴文化产业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发挥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着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取得一定成效。相继出台《推动全省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认定办法》等政策举措,构建政策支持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要素配套措施。举办山西文化创意设计周,开展山西创意设计晋阳湖峰会、“山西省文创设计大赛”成果转化对接会暨创意设计主题项目路演等活动,推动创意设计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功能拓展中展现更大作为。举办系列山西工艺美术产品博览交易会,开展“匠心造物 创意忻州”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推动工艺美术与创意设计融合发展。成立“山西文创联盟”,实施文创进景区,提升文创产品和创意机构的知名度和产品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8家企业获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出61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7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培育太原特玛茹、西堂文化、辰涵数字科技等一批高成长性的新业态文化企业。成功培育了《又见平遥》《太行山上》《又见五台山》《如梦晋阳》等一批旅游演艺知名品牌,其中,《又见平遥》入选国家级沉浸式文旅新业态示范案例和《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入选项目名单》。

关于“加大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的建议,们将指导实施以下行动:推动高校、专业设计机构、行业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实践,在对物质形态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同时,注重对非物质形态(精神形态)文化资源进行内涵挖掘和符号提炼,提升文化的内涵和品位,推动山西优秀历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文化传播传承,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物质形态的文化资源和精神形态的文化资源有效结合,开发“云展览”、线上演播等数字产品,推进文化产品数字化。发挥文化创意引领功能,推动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提升文化旅游的文化内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经济力的提升中形成和提高文化认同感。

关于“加快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的建议我们将指导实施以下行动:制定《数字文化街区建设指南》、《数字文化旅游企业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做好动漫企业认定推荐工作,支持企业和机构围绕山西文化符号、旅游景区、历史人文制作动漫宣传作品,推动数字文化旅游企业和数字文化街区建设。加快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鼓励文旅行业数字企业发展,开展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支持“山西文创联盟”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联盟,促进行业资源共享、渠道共用,打造影响范围广、市场潜力大的文创IP。全力推动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获批设立,年内实现招生,不断提升文化旅游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包含平遥漆艺文化创意产业学院、紫砂陶艺产业学院等工艺美术相关产业学院在内的 30个省级职业学校特色产业学院,引导各有关学校认真落实产业学院建设的重点任务,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式培训,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本土人才。持续实施“三区人才计划”,选派优秀文化工作者赴“三区”工作或提供服务。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的建议我们将指导实施以下行动:推动文化艺术与商业零售深度融合,实施“文化商圈”计划,建设文化复合型商业综合体,打造体现城市品位的文化消费地标。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科技、体育、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传统文化元素和现代时尚符号汇聚融合的创意城市。建立演艺进景区示范点,鼓励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支持各地建设富有文化特色与内涵的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鼓励文化文物单位、游客集散中心、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立文创产品展销区域。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对首次获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出口基地、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等“文化+”的示范园区(基地)给予奖励,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文旅产业。充分发挥好艺术基金作用,支持文创产品设计转化、打造文艺精品剧目。推动银行、担保、保险、投资基金等机构采取投资企业股权、债券、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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