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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文化建设类第022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5-06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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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忠委员

您好!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中既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详细阐述,又有对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面临的困境所提出的具体建议。您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好的想法和建议必将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新的思路。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增强。省政府以及各市政府都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日益完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相继出台。目前,山西省已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达182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传承人149人。全省共评审公布了6批117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6批1427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宣传展示活动持续开展,连续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系列活动,先后举办三届山西非遗博览会,举办2023黄河非遗大展。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急需保护的非遗项目“启明星计划”试点工作。按照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原则,在充分调研和课题研究支撑的前提下,确立全省急需保护项目清单,对非遗资源,探索创新保护措施,选取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开展分类保护试点工作,从传承与创新、保护与发展的角度进行全方位的扶持,进一步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和利用水平。

二是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系列活动。广泛开展非遗展示展演、互动交流、参观体验等活动,展示非遗系统性保护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各地因地制宜策划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进景区看非遗等相关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畅享非遗购、探访非遗味、共赴非遗游,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非遗活动自主意识,为非遗保护与传承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是积极筹建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召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以及相关专家进行研讨论证,计划建设晋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筑总面积约1万余平方米,包括展览陈列功能区、文化教育交流功能区、研发传习功能区、辅助配套功能区,同时具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配置与功能的场馆。建成后将成为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的文化场所,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实现非遗融入现代生活。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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