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芦爱萍代表(忻州代表团):
您好!《关于乡村振兴与乡村文化建设融合的建议》(政府类第1150号)收悉。提案中围绕“乡村振兴与乡村文化建设融合”提出可行性建议和举措,对我们开展下一步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乡村文化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我们不断探索推进乡村文化建设路径,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乡村文化设施,丰富乡村文化供给,为乡村振兴贡献了力量,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法治保障
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颁布;2023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规定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免费或优惠提供制度等,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
二、完善政策体系
省文旅厅陆续推动出台《关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山西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山西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山西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山西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和《山西省文化馆事业“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等,全方位构建保障乡村文化服务长效机制。
三、改善基础设施
文旅部门将全省免费开放配套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全部实现免费开放“零门槛”进入的基础上,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示范项目建设,持续组织开展乡村舞台建设项目,资助乡村舞台新建和改建,开展流动文化设施配送。
各级教育部门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
四、丰富文化产品供给
2020年以来,我省广泛开展“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每年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每年打造20项省级群众文化服务品牌,开展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活动。乡村文艺创作也结出硕果,推出了一批如喜剧《枣花》、话剧《太阳照在南洋河上》《热泉》、晋剧《向阳花开》《我们村里的年轻人》《懒三脱贫记》《暖冬》等立足山西本土的优秀乡村题材艺术作品。
各级文旅部门利用“乡村文化记忆工程”进行乡村文化的收集、整理和展示。比如,阳城县依托全县丰富的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古堡民居文化、地域文化,推进非物质文化体验馆、乡镇文化记忆展览馆等基地建设,建立了乔氏琉璃展览馆、阳城犁镜展览馆、晋豫边抗日纪念馆、蚕桑文化工艺记忆馆等一批优秀的乡村文化记忆展馆,以更直观的方式留住记忆,让广大群众在身临其境中传承先辈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厚植乡村振兴的文化力量。
五、强化保障措施
各级教育部门加强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关爱,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推行集团化办学,采取“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农校”等形式成立集团校,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优质资源共享。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文旅部门持续实施“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 ,每年以县域为单位,培育4000支乡村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挖掘2000名乡土文化能人艺人,培养4000名乡村文化带头人。
教育部门着力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持续实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优师计划”。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的水平。实施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项目,实施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公费农科生定向招生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统筹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和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激发文化活力、打造特色乡村教育,助推乡村振兴。
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与乡村文化建设融合的建议,也感谢您多年来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贡献。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