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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07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5-16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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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期促进我省旅行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贵委提出的建立由省文旅、教育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成的协调机制,推动研学旅游的健康稳步发展等意见,对提升游客满意度,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快消费和服务业复苏,切实将全省特色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推动全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由省文旅、教育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成的协调机制,推动研学旅游的健康稳步发展。近年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先后立项编制发布实施了《研学旅行讲解服务要求》《研学旅行服务评价》《研学旅行导师专业要求》《研学旅行基地服务规范》等6项省级地方标准,其中《研学旅行服务评价》(DB14/T20442020)于2023年底被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遴选评定为全国优秀旅游类地方标准。今年1月,我省公布了第一批山西省研学旅行基地名单。这些研学旅行基地的公布,标志着我省研学旅行工作迈上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发展轨道。省文旅厅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教育、交通、司法等部门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综合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标准,深度挖掘地方文化和资源特色,助力打造规范优质的研学旅行基地,真正让中小学生研有所思、学有所获、旅有所感、行有所得。

二、督促省内未设置旅行团队接待窗口的景区,尽快完善服务功能。经过多年发展,我省旅游总体向上向好,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大部分景区都设置有旅行团队接待窗口,各项服务功能也较为健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规定,文旅部门是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针对部分未设置旅行团队接待窗口的景区,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对接相关景区主管部门,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服务功能。我厅将继续督促景区提升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景区景点、旅游线路等咨询服务。同时,持续开展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主动联系企业和群众,对窗口服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的感受和诉求,定期发布和通报评价结果,对A级旅游景区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和末位淘汰机制,有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窗口人员的服务质效,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

三、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培育、维护适应旅游业发展的导游人才。导游队伍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和旅游形象的展示者,是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收到本次提案后,我们对照提案内容并结合我省文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现状,深入思考、实地考察、合理规划,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制定出系列提高我省导游人才队伍素质的可行措施,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全省导游大赛,努力提升导游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旅游服务“好差评”工作,推进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不断增强游客满意度。开展行业价值观培育工作,加强典型宣传,提升职业获得感,努力打造一支规范化、正规化的高素质导游人才队伍。

四、建立由省财政出资的国际航线补贴机制,推动国际航线初期成长。为推动我省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助力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省文旅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国际旅游航线相关管理办法,省文旅厅、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培育国内外航线,已按照往返航班的补贴标准及实际执飞次数兑现了补贴资金。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省级主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国际旅游航线培育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促进全省入境旅游发展,加快推动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

感谢贵委对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继续关注文化和旅游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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