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旅行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立由省文旅、教育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成的协调机制,推动研学旅游的健康稳步发展”等意见,对营造我省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加快消费和服务业复苏,切实将全省特色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推动全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由省文旅、教育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成的协调机制,推动研学旅游的健康稳步发展。近年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先后立项编制发布实施了《研学旅行讲解服务要求》《研学旅行服务评价》《中小学生红色文化研学基地建设规范》《研学旅行导师专业要求》《研学旅行基地服务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建设基本要求》等6项省级地方标准,其中《研学旅行服务评价》(DB14/T2044—2020)于2023年底被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遴选评定为全国优秀旅游类地方标准。省文旅厅将继续加强研学旅行相关标准制、修订与宣贯落地,逐步完善研学服务机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同时加强与省旅游协会研学实践教育分会、山西省研学旅行协会等的合作,协调相关组织和专家学者加强对全省研学机构的工作指导,推动各研学机构不断加强课程开发、线路设计、导师培训、设施建设等,提高研学服务水平,打造研学服务品牌,努力把研学旅行培育成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型产业。
二、督促省内未设置旅行团队接待窗口的景区,尽快完善服务功能。经过多年发展,我省旅游总体向上向好,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大部分景区都设置有旅行团队接待窗口,各项服务功能也较为健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规定,文旅部门是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针对部分未设置旅行团队接待窗口的景区,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对接相关景区主管部门,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服务功能。为提高旅游景区服务水平,省文旅厅印发了《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不断健全旅游景区服务标准化体系,围绕游客游览全流程,合理设置覆盖景区服务全链条的岗位框架,优化人员配置,建立完备有效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形成景区特有的服务标准体系和地方特色服务品牌;大力实施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省市县各级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分级分类分批实施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培训,实现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全覆盖;持续开展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发布和通报评价结果,对A级旅游景区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和末位淘汰机制,推动旅游景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打造“旅游满意在山西”服务品牌。
三、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培育、维护适应旅游业发展的导游人才。现代旅游活动中,导游服务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旅游业作为以人为本的服务行业,无论科技如何变革,其服务的本质不会改变,其“顾客至上”的宗旨不会改变,为了进一步推动旅游业迭代更新,我们必须以游客的需求作为我们行业的“方向标”,以游客的满意度作为发展的“晴雨表”。自收到本次提案后,我们对照提案内容并结合我省文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现状,深入思考、实地考察、合理规划,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制定出系列提高我省导游人才队伍素质的可行措施,比如修订导游服务质量奖,每年预算200万元对优秀的一线导游进行奖励;组织全省导游大赛,在实战中历练队伍,培养人才;组织开展中高级导游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努力打造一支规范化、正规化的高素质导游人才队伍。
四、建立由省财政出资的国际航线补贴机制,推动国际航线初期成长。为推动我省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助力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省文旅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国际旅游航线相关管理办法,省文旅厅、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培育国内外航线,已按照往返航班的补贴标准及实际执飞次数兑现了补贴资金。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省级主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国际旅游航线培育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促进全省入境旅游发展,加快推动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继续关注文化和旅游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