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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经济建设类第010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4-25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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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晖颖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乡协同 共存共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出的建议对推动我省城乡融合、培育乡村文旅新业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我厅制定了《2024年乡村旅游发展“六提六创”行动方案》(晋文旅发〔2024〕14号),聚焦文旅发展赋能乡村振兴,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弘扬山西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实施乡村文化记忆、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文化小镇、农耕文明传承等工程,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下一步,将积极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挖掘乡村文化资源特色,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类型,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加快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关于“构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议

我厅积极推动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围绕创意设计、演出、音乐、美术、手工艺、文旅融合等领域推出特色文旅项目,培育乡村夜游、夜集、夜娱、夜秀等新业态。实施“点亮乡村”文旅体验场景打造计划,盘活和挖掘乡村文旅资源,建设乡村文化地标、网红打卡点等。系统梳理乡村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推进文化基因解码转化,开发农业科普、农耕文化体验、农博云课堂、云讲堂等产品,培育艺术田园、共享农庄、度假营地、研学营地等新业态。鼓励各地建设一批乡村记忆馆、非遗展示体验馆、民俗博物馆、文化驿站、乡居书房等,打造晋风晋韵地方品牌,提升文化附加值。

下一步,将培育引导新业态新模式,丰富旅游产品“新供给”,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走出“文旅+”“新路径”,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建设晋风晋韵特色美丽宜居乡村,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康养旅居小镇”的建议

我省积极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平台,推动太原晋源区、大同浑源县、朔州右玉县、忻州忻府区和五台山、阳泉盂县、长治壶关县、晋城陵川县和泽州县、运城盐湖区等10个县(市、区)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培育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水平,促进文化旅游与康养融合发展,激发文旅康养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涵养集聚一批星级饭店、精品民宿、餐饮、文创、康养等方面文旅康养业态和一批市场主体。

今年,我厅联合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2024 年加快推进文旅康养集聚区、文旅康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晋文旅发〔2024〕7 号),加快10个县(市、区)文旅康养集聚区及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和创建单位建设,促进文旅康养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产业业态提档升级、集聚效应加速释放,打响“康养山西 夏养山西”品牌。

下一步,将指导各有关县(市、区)对标国际国内领先的文旅康养产业集群,用足用好创建奖励资金,以文旅康养集聚区为主要空间单元,强化核心引领、辐射带动、特色差异、集聚发展,提升文旅康养消费吸引力。推动10个文旅康养集聚区既细分市场、各具特色,又同向发力、优势互补,打造文化特色鲜明、市场主体活跃、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集聚程度高、具有经济支柱效应的文旅康养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形成我省文旅康养完整产业链。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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