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国有文艺院团扛起加快推进全省旅游演艺发展重任的意见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有文艺院团拥有各类优秀的专业人才和成熟的创意策划、运营管理团队,丰富的创作生产和营销管理经验的优势,拥有渠道资源的优势,拥有孵化新项目的优势,发挥这些优势,使其具备成为我省旅游演艺的领头雁排头兵,对推动文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省文旅厅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加强对旅游演艺项目的对口帮扶,在演职人员素养提升、设备操作辅导、演出排练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在剧本创作、改编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今年1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促进演出市场繁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演艺进景区、进节会、进消费场所,提升《又见平遥》《太行山上》《如梦晋阳》等经典演艺品质。鼓励支持旅游演艺经营主体进行节目IP提炼打造;开发富有品味和内涵的文化创意产品、旅游商品及衍生品;鼓励打造以晋商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关公文化、根祖文化为主题的沉浸式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将旅游演艺与多种业态相结合,不断提升旅游演艺产业聚合效应。鼓励国有文艺院团立足山西历史文化资源,讲好山西故事,突显地域特色,推出更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山西风尚的高质量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提升宣传水平,加强市场推广。鼓励国有文艺院团充分挖掘旅游演艺市场潜力,促进全省文化旅游消费,推动全省旅游演艺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