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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文化建设类第031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5-15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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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国有文艺院团扛起加快推进全省旅游演艺发展重任的意见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有文艺院团拥有各类优秀的专业人才和成熟的创意策划、运营管理团队,丰富的创作生产和营销管理经验的优势拥有渠道资源的优势拥有孵化新项目的优势,发挥这些优势,使其具备成为我省旅游演艺的领头雁排头兵,对推动文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省文旅厅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加强对旅游演艺项目的对口帮扶,在演职人员素养提升、设备操作辅导、演出排练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在剧本创作、改编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今年1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促进演出市场繁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演艺进景区、进节会、进消费场所,提升《又见平遥》《太行山上》《如梦晋阳》等经典演艺品质。鼓励支持旅游演艺经营主体进行节目IP提炼打造;开发富有品味和内涵的文化创意产品、旅游商品及衍生品;鼓励打造以晋商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关公文化、根祖文化为主题的沉浸式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将旅游演艺与多种业态相结合,不断提升旅游演艺产业聚合效应。鼓励国有文艺院团立足山西历史文化资源,讲好山西故事,突显地域特色,推出更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山西风尚的高质量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提升宣传水平,加强市场推广。鼓励国有文艺院团充分挖掘旅游演艺市场潜力,促进全省文化旅游消费,推动全省旅游演艺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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