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宏亮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文旅融合统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详细阐述了阳泉市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文旅产业统计面临的困难问题,并为文旅融合统计工作提供了有效建议,对加强文化旅游统计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关于文化旅游统计工作,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规范开展文化旅游行业统计。近年来,我省坚持每月做好重点景区数据监测,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同时,严格按照《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省经营性住宿单位床位数、出租率等基础数据收集及国内游客抽样调查,科学测算全省及各市年度旅游人次、旅游总收入等核心指标,为行业发展、政策制定等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
二是配合做好文化旅游增加值统计。2018年起,省统计局开展旅游业增加值测算课题研究,并逐年测算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021年起,测算文化旅游业增加值,全面反映文化旅游业发展情况。省文旅厅配合省统计局做好旅游业增加值抽样调查等基础工作,并于2023年将文化旅游业增加值纳入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引领全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探索建立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今年以来,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要求,省文旅厅牵头探索建立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起草完成《山西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初稿)》,已征求各市及省直相关部门意见,正在修改完善。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扎实做好文化旅游行业统计,重点做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构建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对接,必要时走访重点指标、核心数据涉及单位,尽早建立能够客观全面反映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