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霄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旅产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文旅产业涉及面广、带动力强、开放度高,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山西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大有可为、空间巨大。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文旅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品体系不断健全、配套服务不断完善,出台了《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关于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连续举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对文旅产业发展进行专题部署,全省文旅产业主要指标态势良好,成为增长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在全国的影响力均有所提升,文旅产业规模得到不断壮大。
我厅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4方面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相关具体举措,围绕文旅产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形成新的增长点、创新点,进一步顺应人民群众文旅消费品质化多元化升级趋势,丰富产品供给,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有效需求,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力推动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坚持项目引领和强化品牌驱动方面
近年来,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锚定目标、找准位置,着力强基础、补短板、练内功、提品质,积聚蓄势待发的能量,练就拥抱市场的本领,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您提出的本条建议,我厅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项目对接交流,谋划建设一批带动作用强、业态理念优、发展潜力大的项目,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与储备项目的衔接管理,发挥市县招商主体作用,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等方式,加大面向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大湾区等地区及大型企业等的招商力度。二是推动旅游产品丰富多元,扎实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推动旅游景区高质量建设,晋祠天龙山晋升国家5A级景区,乔家大院恢复国家5A级景区质量等级,关公故里通过5A级景区景观质量评价。新创建12家4A级景区,61家3A级及以下景区,摘牌1家2A级景区,总数达到451家。强化产业协作联动,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三是深化文化内涵挖掘,深入实施文化IP打造工程,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挖掘尧舜德孝文化、关公忠义文化、能吏廉政文化、晋商诚信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指示精神,着力从文化、数字技术、跨界融合等维度全方位赋能,挖掘提升尧庙、舜帝陵、关公故里、皇城相府、晋商大院等旅游景区文化品位,推进各类文化文博场馆景区化建设,深入挖掘城市历史建筑文化内涵,打造一批文化标识打卡地,推出一批文化主题旅游线路产品,让山西文化价值符号“活”起来、“潮”起来,形成具有地域标识性的文化IP。扎实推进长城国家公园(山西段)建设,推动六大核心展示园建设,加快忻州长城博物馆等7个重点项目建设,举办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推进会暨长城大讲堂,指导开展长城主题节庆活动,编纂出版《山西长城文化精览》,打造山西长城品牌,扩大长城文化影响力。省文物局组织云冈研究院召开“求同存异:探索文化多样性--印度那西克石窟、卡尔拉石窟与中国云冈石窟”“古代工匠与石窟营造--以敦煌为中心”等多场学术讲座,与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以及比利时鲁汶大学工学院、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中国驻英国爱丁堡总领事馆等,就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及宣传交流等展开深入合作;与柬埔寨吴哥窟管理总局合作举办了“共通与永恒”线上学术研讨会,与德国海德堡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等在云冈石窟考古、保护、研究等领域开展广泛交流合作。四是创新实施旅游宣传推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线上宣传+线下推广”“静态展现+动态场景”等手段,开展“春游、夏养、秋行、冬享”四季营销。抓住《黑神话:悟空》游戏热度,推出“跟着悟空游山西”系列活动和产品,实现全省域文旅话题流量登顶和旅游“接待+收入”双增长。组织“与辉同行”山西行专场直播,打造现象级文旅营销,推动山西成为全国游客最向往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下一步,将积极打造核心旅游吸引物体系。做好世界级旅游景区培育建设工作。推动关公故里、北岳恒山等梯次创建5A级景区,重点打造一批4A级旅游景区。指导云中河、云竹湖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重点培育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继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做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有序发展红色旅游,指导武乡县通过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验收工作,开展全省红色旅游主题宣讲活动。稳步发展冰雪旅游,实施《冰雪旅游发展提升计划》,推动冰雪旅游产品、品牌、服务三提升;深化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持续推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保护规划》实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构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旅游廊道。做好长城文化挖掘展示,推出一批长城主题文艺作品,开展长城文化课题研究,打造一批长城主题节事活动,扩大山西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影响力;全面做好旅游宣传推广。强化山西文旅品牌塑造,构建立体式、多层次市场品牌营销体系。积极拓展客源市场引客入晋,实施“好邻居多走动”计划。持续拓宽渠道加大新媒体营销,统筹省市县企多媒体渠道和自媒体平台,加大与省内外媒体联动,形成多元营销合力;持续拓宽“云冈学”研究领域。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积极有效合作,开展云冈石窟和北魏平城考古等基础研究项目,深挖云冈石窟蕴含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推进云冈学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云冈学标志性成果。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题展览及学术交流活动,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互利共赢,拓宽云冈学研究的国际视野,不断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提升文化自信。
二、关于提高文物保护和服务管理水平方面
近年来,省文物局积极利用政府一般债券支持低级别文物保护。面对部分市县政府低级别文物保护任务繁重而财力不足的现状,创新性利用政府一般债券进行低级别文物保护及安全监管平台建设。2023至2024年,全省共安排政府一般债券约5.83亿余元,实施 446 个低级别文物保护项目。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低级别文物保护。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文明守望工程”,2017年至2023年,全省共认领认养文物建筑 473 处,累计吸引社会资金5.2亿余元;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益性文物保护基金——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2024年共资助9个项目共370余万元;积极筹建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会,为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打通社会资金公募渠道。
下一步,将以实现低级别文物全面保护和预防保护为目标指引,按照“编制总体规划,拓宽资金渠道,明确任务清单,分类分期实施”的工作思路,以整体统筹谋划、加强实施管理、强化科技支撑为手段,建立形成“面上覆盖、重点突出有序推进”的十年期综合工作体系,由省级统筹部署和监督,市县作为责任主体落实,使得低级别文物与其他优势资源集聚互补,确保十年内全省低级别文物保存状况明显改善。一是编制总体规划。启动《山西省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25—2035年)》编制工作,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期三阶段有序引导市县做好低级别文物保护,近期用5年时间完成濒危低级别文物抢救性保护;中期用3年时间对国、省保周边、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低级别文物实施优先性保护修缮;远期用2年时间对价值较大、可对外开放的低级别文物实施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二是夯实工作基础。结合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探索建立全省低级别文物专题数据库,督促各地将低级别文物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全面掌握资源情况科学制定保护措施、精准实施系统保护奠定基础。三是拓宽资金来源。统筹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对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的支持力度,用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与一般债券资金,持续深入实施“文明守望工程”,充分发挥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作用,形成稳定、多元、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三、关于提升服务质量、游客体验和门票优惠政策方面
近年来,省文旅厅积极推动旅游友好型环境持续向好,不断健全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发布《“旅游满意在山西”建设标准体系》等,组织景区一线人员培训1339班次、2.9万余人次,举办导游大赛。创新实施文旅质量体验官活动,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旅游服务质量“好差评”工作,《多维度信用评价助力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案例入选“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提升配套服务,打造“最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11个,长治欢乐太行谷文旅综合体等3家入选全国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优秀案例,成为我省旅游公共服务标杆。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办理的2起案件入选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守牢安全底线,全面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同服务的合力已经凝聚,人人善待游客、全社会服务游客的共识已经达成,推动大文旅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
下一步,将着力培育消费新热点,激发消费新动能。丰富要素场景体验,聚焦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在涉旅服务各环节各层面,呈现出更多的能够满足游客需求的要素场景。持续推进智慧景区建设,编制完善智慧景区建设行动方案,开展智慧景区供需对接活动,提升重点景区和度假区智慧管理、服务、营销水平,创新智慧场景应用,以智慧化技术赋能旅游管理和建设。
关于您提出的我省旅游门票价格管理及优惠政策,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服务全省旅游经济发展大局,立足本职,持续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指导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积极推动景区及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国有景区的公益性定位,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国有景区,以补偿合理运营成本、保持收支总体平衡为改革方向,完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定价成本构成,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定价成本应严格限定在景区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景区正常运营所需的合理支出,规范定价程序,制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要严格履行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价格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等程序。加强收支监管,保证景区收入主要用于景区运营所需合理支出。建立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对门票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重点评估景区游客数量变化、运营成本变动、收支结余等情况,以及社会各方面对门票价格的意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门票价格。
二是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分批推进”工作要求,对社会反映集中、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突出的景区,进一步加大降价力度,认真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加大景区正常运营所需以外不合理支出的清理力度,相应降低门票价格。三年累计完成成本监审和调查139个景区,实现了所有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累计降低92个景区门票价格,其中38个4A级以上国有景区全部降价初步统计,每年可减轻游客负担约38660万元。
三是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我省落实的景区门票优惠政策主要依据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依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对老年人实行优惠;依据《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对残疾人实行优惠;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实行优惠;依据《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对消防救援人员实行优惠;依据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公安民警实行优惠;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实行门票优惠问题的通知》,对宗教人士实行优惠。
您在建议中提出“慎用长期门票大幅度优惠、减免等价格战”。从政府定价的角度,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门票价格优惠及减免政策全部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未出台过长期门票大幅度优惠、减免政策。下一步,将继续严把门票价格优惠关,坚决依法依规制定优惠政策。
您在建议中提出“对国有控股景区免头道门票政策从60周岁调为65周岁以上”事宜。现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进入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免头道门票政策,依据为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目前暂无将60周岁调为65 周岁以上的政策依据。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您的建议,待有最新法律法规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将及时对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作出调整。
四、关于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方面
我省着眼补短板锻长板、打基础谋发展、管当下利长远,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深入实施省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好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和山西省艺术基金作用,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山西文旅产业。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我省文旅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文旅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文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提高办贷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支持文旅设施建设运营。鼓励银行机构加大文旅消费信贷支持,拓展文旅消费信贷业务。据省财政厅会办意见,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助力山西文化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