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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46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5-16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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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丽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沁县列为文旅康养示范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沁县文旅康养发展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您所说,沁县生态康养自然条件独特、地理位置优势明显、人文底蕴深厚,正在实施一批以康养功能为主的产业项目,发展文旅康养产业潜力巨大。我省文旅康养资源丰富、品位突出、文脉悠远、物产道地,具有得天独厚的产业发展比较优势,是推动我省服务业融合发展、提质增效的新方向。近年来,省文旅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着眼强基础、补短板、练内功、提品质,实施文旅康养经营主体发展、龙头景区建设、全域旅游发展等打基础利长远的重点工作,全力打响“康养山西  夏养山西”品牌。举办康养产业发展大会,印发文旅康养集聚区打造实施方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出台激励文旅康养经营主体发展、文旅康养领域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布局建设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及创建单位、10个文旅康养集聚区。

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我省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实际情况,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多措并举,发挥沁县独特优势,助力其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策供给,开展重大文旅康养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和大规模文旅设备更新相关工作,大力支持文旅康养园(区、基地)建设,推动文化与科技、教育、体育、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聚集发展。二是拓宽文旅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文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提高办贷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支持文旅设施建设运营,支持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贷款业务。三是加大文旅用地保障,优化文旅产业用地政策,将文旅产业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文旅产业项目布局,依法依规保障文旅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四是强化项目对接,推动各市建立文旅康养产业重大项目库,谋划一批带动作用强、业态理念优、发展潜力大的项目,在项目申报、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与储备项目的衔接管理,支持沁县参加文旅康养专题招商推介会,发挥市县招商主体作用,梳理本地区优势产业,列出重点企业、项目清单,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等方式,加大面向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大湾区等地区及大型企业等的招商力度。五是稳定扩大人才队伍,做好文旅人才培育使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加大高层次旅游科研、创意设计、旅游目的地运营管理、文旅品牌营销推广、旅游新业态发展等专业型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文旅人才参与山西省职业、行业技能大赛。六是扩大行业交流和宣传营销,强化全省“一盘棋”宣传推广合力,依托我省各市与周边省市和重要客源地协作机制,深化区域合作。支持沁县参与国家级、省级文旅领域产业博览会,开展文旅康养交流、项目合作和商品展销等。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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