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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政府类第104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4-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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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山西砂器非遗项目保护和发展,打造我省以非遗项目传承带动经济转型样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提高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发展,特别是对传统技艺这一类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手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提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我省非遗名录体系建设。2022年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在今年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名单中,我省有49人成功入选;2023年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173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23人。二是大力推进区域性整体保护工作。组织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太原市、晋中市、吕梁市建设主体单位,按照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开展区域性整体性保护工作,2023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晋中市)创建成功。三是加强与高校间的合作,与山西大学共同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立“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智库平台,进一步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科学化水平四是积极组织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参加国内外、省内外宣传交流展示活动,提高我省非遗项目的宣传度,同时为非遗传承人开阔眼界,构建合作平台,促进非遗项目更好的传承发展。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推进《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修订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实践需求,积极对接省内外专家、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代表以及相关单位,科学提出法规制度设计,组织开展座谈会、调研等方式,总结经验和建议,切实通过立法服务文旅事业发展。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我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开展砂器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记录工作,将优秀技艺保护保存下来。

积极对接文化和旅游部,为我省各级非遗项目在中国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等重大展会上争取机会,让项目产品走出去,提高项目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关注度。同时以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为契机,做好宣传展示展销活动。

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合作,强化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让砂器类非遗项目进社区、进景区展演展示常态化。加大与高校的联动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研培院校培训特点,着重培养一批砂器基础人才,夯实从业者理论水平,助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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