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遗文化宣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提高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手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提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我省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和展示。积极组织我省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参加成都国际非遗节、济南非遗博览会、“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非遗展、文化生态保护区成果展等活动,加强我省非遗代表性项目在省内外的影响力,拓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眼界,提高传承人创新能力和文化艺术素养。二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11年-2024年,共争取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4.47亿元;加大省级非遗资金投入,2015年-2024年,省财政累计投入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5716.6万元,年度预算安排由2015年的270万元增加到2024年的1000万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5.66%。三是加强与高校间的合作,与山西大学共同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立“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智库平台,进一步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山西大学举办2024“非遗正青春”演说大赛,我省42多所高校、265名在校大学生、40余名非遗传承人、36个非遗项目参与其中。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年与非遗之间的联系,使青年一代成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推进《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修订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实践需求,积极对接省内外专家、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代表以及相关单位,科学提出法规制度设计,组织开展座谈会、调研等方式,总结经验和建议,切实通过立法服务文旅事业发展。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我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
三是积极对接文化和旅游部,为我省各级各类非遗项目在中国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等重大展会上争取机会,让项目产品走出去,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关注度。同时以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为契机,做好宣传展示展销活动。
四是继续发布《山西非遗蓝皮书》。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大学合作共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推出的非遗类“皮书”成果。蓝皮书内容主要对年度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状况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山西非遗旅游体验场所、非遗生活数据、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山西急需保护非遗项目等专题调研,并对下一年度山西非遗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在各类宣传展示活动期间,我们将《山西非遗蓝皮书》等册子用于普及宣传。
五是认真梳理我省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基础数据,按批次、类别等内容规整,印发手册本并将手册内容上传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便于社会大众查阅。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