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王彩萍代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的意见》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保护传承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出台的非遗相关政策,努力挖掘和保护我省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非遗工坊建设为抓手,立足非遗资源,不断强化政策引导。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2022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实施了《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为我省非遗工坊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我省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本着控品质、促发展,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发展原则,鼓励各市、县认真遴选和推荐项目。在优先推荐地方特色鲜明、从业人员较多、带动能力较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非遗项目基础上,逐步将我省非遗项目纳入非遗工坊申报对象。二是2023年,我省开展了非遗工坊“破零”行动,积极引导没有非遗工坊的县(市、区)积极行动起来,与人社和乡村振兴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工坊建设。2022年我省非遗工坊数量不足百家,2023年6月在文化和旅游部备案非遗工坊数量为269家。至2024年,山西省已认定非遗工坊300余家,覆盖全省多个地区,直接带动当地老百姓就业超1.5万人,人均年收入超过2万元。 这些工坊通过传统技艺的产业化,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
下一步,省文旅厅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完善顶层设计。将非遗工坊纳入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制定非遗工坊总体建设指导方案,建立非遗工坊效能评估、数据统计机制,为非遗工坊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二是强化人才培养,提升发展能力。在非遗工坊建设中,通过公司整合资源,将分散的手艺人聚集起来,致力于非遗的挖掘、传承与开发,提供就业机会和稳定的收入。制定面向非遗工坊的创业培训计划,研究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培育扶持学得好、留得住、干得强的非遗工坊带头人。
三是强化品牌价值,增强市场活力。开展非遗工坊品牌培育行动计划,形成一批高知名度的非遗产品品牌,扶持非遗工坊进行产品创意创新设计,推出符合时代特征、融入当代生活和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系列,促进非遗产品进旅游景区和商业网点等,加大线上线下宣传营销,延长产业链,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是依托旅游资源,实现“非遗工坊+”。促进非遗工坊与旅游资源有效融合,通过平台搭建、模式创新,依托非遗工坊打造非遗研学基地。将非遗工坊建设延伸至旅游景区,在各旅游景点增设非遗工坊的工艺展品区,或将景区旅游线路延伸至交通便利处的非遗工坊,帮助非遗工坊产品便捷进入旅游商品市场。
五是优化非遗工坊建设管理机制和功能作用。丰富非遗工坊功能,引导其积极参与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度,逐步引导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升级为传非遗传习所,帮助当地解决工艺难题改善产品设计、开展普及教育宣传,更好地发挥平台载体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群众多样需求。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