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丽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山西省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新的参考。
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增强,省政府以及各市政府都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是名录体系持续壮大,我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82项,位列全国前列,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98人。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173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23人。二是制度体系日益完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三是宣传展示活动持续开展,连续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系列活动,中国非遗面食大会成功举办。同时,在高校组织开展“非遗正青春”校园演说大赛。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保护传承机制。加快《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订工作步伐,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让非遗保护传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持续开展非遗记录工作,遴选部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有序开展记录工作。实施“启明星”计划,针对急需保护的非遗项目,依托专家团队实施点对点帮扶,形成可行性传承方案。依托山西大学非遗研究院开展《蓝皮书》的研究编制工作。鼓励各地创新业态模式,开发适应现代生活的非遗旅游产品,以实现非遗旅游体验和服务的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和利用水平。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与修复等相关专业纳入《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增设指南(2024-2026年)》,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高校增设相关专业。积极打造山西大学非遗传承场景直播与全媒体报道虚拟仿真实验、太原理工大学三晋文化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晋风戏韵》等国家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陶瓷文物修复与保护》等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二是强化传承队伍培育。持续开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依托研培院校对传承人开展培训,帮助大家不断提升传承技艺和水平。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鼓励学校依托当地非遗代表性项目开设第二课堂,邀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走进校园开展技艺展示传承。开展山西省大学生“非遗正青春”校园演说大赛,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与传播力度。2025年起,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度传承补助由3000元提升至5000元。
三是探索创新发展路径。支持建设包含平遥漆艺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古建筑产业学院、乡宁职业中学紫砂陶艺产业学院等38个省级职业学校特色产业学院,推动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多链聚合、协同耦合。在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项目。鼓励传承人借助新媒体推介非物质文化遗产,适时入驻京东、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以各种大型展会为契机,选派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外出交流,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依托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非遗工坊等固定场所,提供多种非遗体验活动。
四是加强文旅深度融合。打造推出非遗传习展示体验基地,深化非遗进景区、“非遗+会展”“非遗+教育”等领域探索创新,优化全省十大非遗旅游线路,打造“跟着非遗去旅行”品牌,吸引游客畅享非遗购、探访非遗味、共赴非遗游。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