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切换到繁体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在线办事

互动交流

您现在将离开本网站跳转至, 点击确定跳转。

确定 取消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在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通知

时间:2020-06-24 16:35:18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晋发改资环发〔2020〕236号)》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文旅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

(一)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太原市建成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的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二)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省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场所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三)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在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在文化和旅游场所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在确保不降低饭店的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前提下,物品要尽可能地变一次性使用为多次使用或调剂使用,不要轻易丢弃,减少一次性用品的适用范围和用量。

三、完善制度保障、加强执法监督

(一)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

(二)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评定评级范畴。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23日


分享到: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晋ICP备12000773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572号 ; 网站标识码:1400000092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