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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山西省文旅融合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1-10-14 17: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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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文旅融合发展布局,完善发展机制,深化业态融合,省文旅厅定于10月25日举办山西省文旅融合发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10月25日全天报到,10月26日至30日培训。

二、地点

(一)报到地点:锦江之星品尚(武汉市楚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大学广埠屯地铁站店,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75附2号,前台电话:027-82771188)

(二)培训地点: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29号)。

三、参加人员

厅机关相关处室人员,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部分文旅企业负责人,我省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创建单位负责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和报名情况,可调整参加人员名额)。

四、培训内容

“十四五”文旅产业展望和发展思路、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思路与模式、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文化旅游创意思路、文化创意产业运营和发展的国际经验、文化旅游产业与招商引资以及党史教学等。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文旅局安排专人负责本辖区报名工作,并指派一名人员,负责本市参训人员在参训和往返期间纪律、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工作。于10月18日12:00前将报名回执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回执表见附件3)。

(二)参训人员食宿费、培训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三)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参训人员需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往来史,无与确诊及疑似患者接触史。如有,请参训单位委派其他人员。培训期间室内一律佩戴口罩,室外可视情摘除。

(四)参训人员在往返行程中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提前打印“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到达培训地点后交会务组留存,并配合做好每日健康监测。

(五)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纪律及各项要求,严禁私自外出。

六、联系方式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吴栖凤

联系电话:0351—7325085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

联系人:程志勇 

联系电话:0351—7731839  13934140258

电子邮箱:654801313@qq.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2.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doc

    3.山西省文旅融合发展培训班报名回执表.doc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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