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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省“公益文化设施建设达标率”完成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5-10 1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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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科学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公益文化设施建设成效,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省市县三级公益文化设施建设达标率”(以下简称“达标率”),并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现就2021年全省“达标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并对2022年有关工作做出相关安排。

一、全省“达标率”完成情况

从公益文化设施使用面积、区域服务人口进行综合评价,截止2021年底,全省“达标率”完成情况为84.34%(详见附件1),其中:省本级95.08﹪、市本级74.34﹪点、县本级86.04﹪。

二、各市“达标率”完成情况

(一)市本级完成情况

从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服务人口综合评价,截止2021年底,我省市本级“达标率”平均为74.34﹪,“达标率”达到100﹪的为晋城市。

(二)引导县级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省11个市所辖县级“达标率”平均得分为86.04%,其中,长治、朔州“达标率”达到100%。

(三)全市综合完成情况

综合以上情况,各市综合“达标率”为81.41﹪,排在前三位的是:长治、朔州、晋城。

三、各县(市、区)“达标率”完成情况

从公益文化设施使用面积、区域服务人口方面综合评价,截止2021年底,全省117个县(市、区)平均“达标率”为86.04﹪(详见附件3)。

(一)公益文化设施建设先进地区

全省共有101个县(市、区)的“达标率”超过60﹪以上,其中:有75个县(市、区)“达标率”达到100﹪,占行政区划总数的64.1﹪。

(二)公益文化设施建设落后地区

截止2021年底,全省仍有16个县(市、区)的“达标率”未超过60﹪,占区划总数的13.68﹪,分别是: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杏花岭区、古交市、大同市平城区、大同市云冈区、灵丘县、浑源县、阳泉市郊区、阳泉市矿区、忻州市忻府区、定襄县、神池县、翼城县、永和县、汾西县、吕梁离石区。

四、全省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的主要问题

基层文化场馆使用面积不足是困扰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共性短板,2008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拓宽投入渠道,借助彩票公益金资助县域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就考评结果看,我省部分地区增幅有限,各市之间、各县(市、区)之间建设水平还很不平衡。市级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各市文化馆场馆面积普遍不足,运城市尚未启动公共图书馆建设工作。县级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部分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设施陈旧、建设资金短缺、改善进度迟缓;个别地区尚未开始建设新馆就已拆除旧馆。部分地区在获得上级资助资金后迟迟不开工、不落实;项目规划选址、建设标准不规范等。

五、2021年工作推进安排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是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现就有关推进情况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文化场馆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做好文化设施建设,是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未达标地区,特别是未达标的县(市、区)要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将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履行文化建设主体责任,在2022年取得积极成效。

(二)对照建设标准,科学规划设计

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各地政府应充分保障和无偿划拨,并严格按照《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标准》《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等技术规范开展建设工作。对现有公益文化设施,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性质、挪作他用;因城乡建设,确需改变公益文化设施用地或拆迁的,必须先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报上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先建后拆,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将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明确工作重点,落实目标责任

省文化和旅游厅围绕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明确了以下重点:

1.市级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各市要围绕做好2022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对列入范围的项目做好规划论证,争取早立项、早开工;已开工项目,要按时报送推进信息(详见附件4),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2.县级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各市要引导所属县(市、区)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实工作,按时报送推进信息(详见附件5),特别是对太原市杏花岭区、吕梁市离石区、阳泉市矿区、阳泉市郊区、运城市盐湖区、平定县、阳高县、永和县、兴县等建设严重迟缓地区提出整改要求,并于6月底前将有关思路和具体措施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便共同推进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跟踪问效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围绕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落实,与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协调配合,定期开展调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5—7月,督导各地做好规划审批、项目立项工作,研究确定年度资助重点;8—10月,督导各地开工建设工作,配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开展实地调研;11—12月,督导各地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其中:以前年度开工建设项目,力争完工;本年度开工项目,力争完成主体施工,省级将不定期选取重点地区现场督导。

附件:

1.2021年全省“公益文化设施建设达标率”情况.xls

2.2021年各市“公益文化设施建设达标率”情况.xls

3.2021年各县(区、市)“公益文化设施建设达标率”情况.xls

4.2022年市级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表.xls

5.2022年县级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表.xls

6.2022年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情况调查表.xls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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