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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

时间:2018-10-29 02:04:23 来源:省文化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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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山西省文化厅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情况,对我厅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经梳理统计,我厅共起草和发布了6份规范性文件。其中《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16]14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6]19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6]2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山西省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75号)等4份文件,是由我厅拟稿,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进行印发。另外《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文化厅关于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通知》(晋发改规划发〔2016〕625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文化厅关于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红色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规划>的通知》(晋发改规划发〔2016〕624号)等2份文件是由我厅、省发改委两单位共同起草、审核,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以省发改委、省文化厅名义印发。 

    

            

山西省文化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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