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战略部署,深化文旅融合,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全面提升县域文化影响力和旅游吸引力,建设文旅强省,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205号)精神,省文旅厅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对原《山西省文化强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山西省文旅建设先进县评选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9月1日